盗号算犯罪吗?被抓会被怎么判刑?
你这个数额已经算是特别巨大了 建议你收手 要是现在马上不干被抓起码也要3年了 要是继续在干就不只这样了
建议你悬崖勒马吧
盗号犯法吗?
你好
这也是违法的!虚拟财物一定程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一方是直接的财产损失,另一方面同是精神财产损失;
不过,此在法律上没有的规定,且这个侵权的证据很难把握,其价值的鉴定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所以,要单追究盗号这一个行为的法律责任是很难的。
号被盗,可以按照qq账号找回程序,将号找回。望采纳。
盗号是一种什么行为?
庹祖海表示,目前政府已将网络虚拟财产、防沉迷等列为需重点治理的问题,盗窃网络账号和虚拟物品也已成为重点打击的新型犯罪行为之一。而与虚拟财产和被盗账号、装备交易相关的网络交易平台,也将成为需要规范的重点。 之后,央行也站出来表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主任李超表示,官方已经开始关注虚拟货币和虚拟交易,并且正在认真研究之中,中国人民银行将从明年起草制定电子货币相关的管理办法,包括虚拟货币在内的电子货币将成为继电子支付后又一个监管重点。 除了对虚拟财产交易提出禁止以外,在2006年度“中国游戏产业年会”上,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表示,目前网络游戏中“盗号”现象严重,该行为无异于现实中的偷窃。他同时表示,“提供非法盗号交易的第三方C2C交易平台应该提高法律意识”。 这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对第三方C2C交易平台首次明确发出严厉警告。
魔兽世界严惩盗号金币买卖行为,该怎么办?
虚拟交易第一案就发生在暴雪,暗黑北美战网第一游侠拍了一个不扉的价格,随即被封停。
历史上,网络游戏,包括战网包含着战绩的ID、包括虚拟财物等,各公司的态度非常一致——严禁。
法律中并不禁止交易,并且保护正当交易。这些公司为什么这么做呢?猜测如下——
1、虚拟财物并不简单地被看作,仅是玩家的劳动所得。玩家所购买的,是获得服务的权利,而服务过程中得到的角色升级、角色增强等,仅仅是服务的增值,而玩家并不真正拥有这些物品——猜测而已,对这种观点,我自己也并不完全同意。
2、允许虚拟交易可能对游戏内公平造成一定影响。
比如玩传奇的大家知道,有些人技术不高甚至完全没技术,也没空去锻炼没空自己玩,RMB买一身装备买个号,或者请代练,结果怎么样——要么恶心鄙视他(包含一定嫉妒在内)要么喜欢他(比BOSS好杀,爆的还好)……WOW里大家肯定也熟悉这样场景——副本里有些职业连基础的常识都没做到,队友公开或私下抱怨道:“靠,买的号吧?你个小白”这种不愉快是大家所不希望看到的。
这一点可以这样理解:禁止虚拟交易,等于保护,厂商所希望的或者是普通玩家所希望的游戏秩序——想牛B就只能自己动手做真牛B,买来的不算本事。
或者——任何一个存在互动的环境,都必须保证一定秩序下的公平,允许了交易,必然破坏一些公平,形成新的公平。哪个是大多数人希望看到的呢?我个人希望看到每个玩家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能力的同时获得装备,即便我没有时间,但也比超越自己的努力而获得外表的光鲜要好。
曾经有类似的这么句话:“一个武道家不会轻易用他所学到的殴打普通人,一个真正的科学家不会把核能用于武器。他们知道这份磨练过程的辛苦,所以珍惜这种能力而不会乱用。”我想适合用来描述这个情形。
3、虚拟交易真的保险吗,游戏里先卡还是先钱?先手的一方必须承担风险。有公司做中介?把自己的东西先交给保人?保人可靠吗?这些都是问题
以上并不针对这个提问,说了我自己对于虚拟交易的观点。
对于带有非法性质的盗号金币……根本不成其为问题……
坚决支持打击!
如果允许虚拟交易,让时间不多的人快速拥有更多金币,从合法途径,是一个底线。
其实每日任务来钱挺快的,多积累点,自己多努力点不就好了。
现在金团又不多,花钱主要是买大鸟冲技能,何必急躁那一时呢。
WOW从45级到60级,一直都是走的文化历史路线,三大副本时代也还说的过去,然后变成了RAID上班的一个游戏,然后变成了竞技游戏,越来越快餐了啊……
如果浮躁、急功近利是一个潮流,我宁可逆流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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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号的人犯法吗?被抓到判刑吗?
盗号的人犯法,如果金额较大,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会构成盗窃罪,被抓到判刑。如果没有达到,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虚拟财物一定程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属于财产。
法律分析
盗号属于犯法,存在一定价值,达到一定数额,会被判处盗窃罪,处以有期徒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成立多次盗窃,要求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故意,要求行为人在每次盗窃时都认识到自己在实施盗窃行为,但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多次”盗窃。成立人户盗窃,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进入的是他人的日常生活住所。误将他人日常生活住所当做卖淫场所、普通商店而实施盗窃的,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游戏中的盗号行为属于违法吗?
盗号不是一个正当的行业,“盗”字就决定了这个职业无法在阳光下生存,我们对这个人群的了解也一直停留在道听途说的程度。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辗转收到了一篇由职业盗号者撰写的文章,随着对文章的深入,一个隐藏在人群中的背影渐渐浮现出来。
在网络游戏世界里,一件极品装备不知要花费玩家多少金钱、心血和不眠之夜,因此,玩家最为担心的事,莫过于自己的虚拟人物身份被冒用,以及虚拟物品在游戏世界中被盗窃。
随着中国互联网事业的 发展,网络游戏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短短数年,就成为了IT业界最大的热点。相继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网络游戏,如《传奇》、《奇迹》、《热血江湖》等,经过培植,每一款网络游戏的周围都聚集了一大批的玩家,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市场—网游市场,该市场随着网络的膨胀而膨胀着。
对于游戏玩家来说,网络游戏中最重要的就是装备、道具这类虚拟物品了,由于这类虚拟物品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而成为一种可以代表真实价值的物品,因此出现了针对这些虚拟物品的交易,从而出现了偷盗虚拟物品的现象,一些用户要想非法得到用户的虚拟物品,就必须得到用户的游戏账号信息,因此,目前网络游戏的安全问题主要就是游戏盗号问题,对于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骗术一:是用木马盗取玩家账号、密码。这是比较普遍的情况,尤其是在网吧这样的公共上网场所。有人故意在机器上种上木马程序,等其他人在这台机器上玩网络游戏的时候,木马程序偷下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保存在本地的隐秘文件中或者通过网络发送到特定的邮箱中(以后者情况居多)。
骗术二:通过远程控制的方式,盗号的人可以远程查看、控制本地的机器,从而拦截用户的输入,窃取账号、密码。
骗术三:是通过系统漏洞,在本机植入木马或者远程控制工具,然后通过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进行盗号活动。
金钱,对于人的诱惑是巨大的,在巨大的感召下,很多人选择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也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通过不劳而获。一旦法律出现了漏洞,那么这些不法之徒就会蜂拥而至!
那么对于猖獗的盗号现象目前的中国网络游戏业界目前一般都采取些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防治呢?
首先是法律上的法规压制,在早国家法律并没有从根本意义上对网络游戏的存在性质进行严格的分类和划分,一般只是划分与音像制品一类的文化出版物之中,而对于游戏中包含的个人资料和账号并没有一个相当明确的认同和归类。所以即使玩家被盗号,甚至知道盗号者是何人或者是何阻止,玩家个人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的损失寻求保护。随着市场的急速发展和膨胀,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引起了国家重视,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资料同样属于个人财产范围。任何个人和组织均不得进行非法侵占行为。而7月30日的《热血江湖》联合公安机关打击了长春盗号团伙的案例,更是让众多饱受盗号侵扰的玩家大声叫好!法律武器第一次成为对抗网络游戏犯罪的“重磅炸弹”。
而营运商方面也推出各种各样的防盗手段来阻止盗号行为的发生。比如《热血江湖》《魔兽世界》《梦幻西游》等高人气网游,有的采取手机密码保护,有的使用网络通行证管理。可谓各有各的高招,各路玩家也着实欣喜。但是一味的打击和强力压制虽然可以极其有效地杜绝盗号行为的发生,但是要从根本上彻底盗号行为光靠强力打压和防止是难以奏效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盗号问题就必需彻底断绝盗号者的生存土壤,也就是盗号之后所能带来的利益――即非法的地下虚拟交易市场。而目前最好也是最为通用的做法就是由游戏开放者直接进行虚拟商品的交易行为。也就是网络商店的概念,用有效、规范、透明化的商业行为来取代之前普遍存在的地下虚拟交易市场。从而把这块黑土和盗号的毒瘤彻底铲除出去,还给玩家们一个安全、有趣的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