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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十大常见诈骗手段
微信十大常见诈骗手段
微信十大常见诈骗手段,微信是我们现在常用的通讯手段,所以很多不法分子也盯上了广大的微信用户,各种诈骗手段层出不穷,所以我们在使用微信的时候一定要提高警惕。下面我就带大家看看微信十大常见诈骗手段。
微信十大常见诈骗手段1
1、伪装诈骗
骗子一般都在朋友圈中发布旅游风景、奢侈品、豪车等照片,通过附近的人/摇一摇的渠道伪装成成高富帅或白富美,与你搭讪,首先骗取你感情的信任,进而以借钱、商业资金紧张、手术等为由骗取钱财。
防骗提醒:
别被“肥皂剧”而洗脑,脚踏实地的等待那个属于你的伴侣。
2、代购诈骗
骗子声一般会以“低价代购”、 “海外代购”为诱饵,待付款后,骗子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类似理由,让你加付“关税”,等你付钱后,骗子消失了,钱、货也没了。
防骗提醒:
你爸不是“李刚”,别人凭什么卖你低于市场价的商品。
3、二维码诈骗
骗子以低于市场价的物品为诱饵,但需要通过指定的二维码、客户端购买,骗取消费者进行二维码扫描,实则藏有木马病毒。一旦安装,木马就会盗取银行账号、密码等其他个人隐私信息。
防骗提醒:
不扫不明二维码,一扫即安,必是木马。
4、盗号诈骗
通过盗取微信号、绑定微信的QQ号码以及手机号码等方式,获取微信个人信息,骗子在冒充主人与其家人朋友联系,并以各种理由要钱。
防骗提醒:
遇事需冷静,不要相信文字汇钱,若需汇钱必须电话确认。
5、点赞诈骗
点赞诈骗分两种:
第一种是集满多少个赞就可以获得什么礼品或优惠,实际等你集满了要求的“赞”,去兑换礼品或领取免费消费卡时,发现拿到手的奖励“缩水”。
第二种是商家发布“点赞”信息但需要填写提供姓名和手机号码,一旦所征集的信息数量够多,这种网站、公众号会自动消失,目的是套取更多人的真实个人信息。
防骗提醒:
对这种点赞的信息要先查证一下,打个电话咨询,必要时可把咨询答复录下,防止商家“赖账”;也可直接实地查看,眼见为实。
6、“克隆”头像诈骗
骗子一般都是盗取了好友的帐号,之后下载其好友中其他人的微信头像,然后把昵称改成一样,屏蔽所有人查看朋友圈,最后冒充好友进行诈骗。
防骗提醒:
昵称、头像可以设置一样,但微信号无法修改成一样,只要将微信好友都添加备注,即可一眼识破。
7、假公众账号诈骗
骗子会在微信平台上取类似“XX官方”或取相似字的公众账号名称,让人误以为这是官方的微信发布账号,然后再进行诈骗。
防骗提醒:
知名公众号都已认证,请勿轻信非认证的公众号消息。
8、招嫖诈骗
骗子一般会用衣着暴露的'美女图片作头像,以昵称、签名等方式暗示提供“特殊服务”,在见面的地点很可能早已有几名大汉在等待着你的到来实施抢劫。
防骗提醒:
色字头上一把刀,施主放下屠刀吧!
9、“爱心传递”诈骗
骗子一般会以虚构的寻人、扶困的帖子以“爱心传递”的方式发在微信中疯传,引发不少善良网民转发,实则帖内所留联系方式绝大多数为外地号码,打过去不是吸费电话就是电信诈骗。
防骗提醒:
转发需谨慎,扩散会害人。
10、招聘诈骗
骗子会通过发布优越的待遇来吸引待业中的人士,以各种报名费、佣金为由实施诈骗,待缴费后骗子会“人间蒸发”
微信十大常见诈骗手段2
微信诈骗被抓会有什么惩罚?
(一)刑法规定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司法解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骗公私财物达到上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和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和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诈骗数额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并具有前款规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属于诈骗集团首要分子的,理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短信诈骗300如何报警,朋友被盗号了,被诈骗了300,怎么办?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合同诈骗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3、【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量刑格】 (一)诈骗不足4 0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4 000元以上不足5 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5 000元的,基准刑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 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诈骗3 000元且是累犯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 2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4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诈骗20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 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微信号显示给对方疑是被盗号,谨防诈骗怎么办
首先提高警惕,其次打电话给朋友确认下是否被盗号。
网络防骗技巧:
面对互联网上的种类繁多的诈骗犯罪活动,如何才能识破骗局、避免上当呢?建议您使用以下几种方法来避免受骗:
1. 用搜索引擎搜索一下这家公司或网店,查看电话、地址、联系人、营业执照等证件之间内容是否相符,对网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正规网站的首页都具有“红盾”图标和“ICP”编号,以文字链接的形式出现。
2. 看清网站上是否注明公司的办公地址,如果有,不妨与该公司的人交涉一下,表示自己距离该地址很近,可直接到公司付款。如果对方以种种借口推脱、阻挠,那就证明这是个陷阱。
3. 在网上购物时最好尽量去在现实生活中信誉良好的公司所开设的网站或大型知名的有信用制度和安全保障的购物网站购买所需的物品。
4. 不要被某些网站上价格低廉的商品能迷惑,这往往是犯罪嫌疑人设下的诱饵。
5.对于在网络上或通过电子邮件以朋友身份招揽投资赚钱计划或快速致富方案等信息要格外小心,不要轻信免费赠品或抽中大奖之类的通知,更不要向其支付任何费用。
6. 对于发现的不良信息及涉嫌诈骗的网站应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扩展资料
网络诈骗特点:
1.网络诈骗犯罪呈空间虚拟化、行为隐蔽化
网络诈骗并不像传统I乍骗有具体的犯罪现场,犯罪行为地和结果地点不一致,行为人与受害人无需见面,·般只通过网上聊天、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联系,就能在虚拟空间中完成犯罪。
犯罪嫌疑人在作案I时常常刻意用虚构事实、隐瞒身份,加上各种代理、匿名服务,使得犯罪主体的真实身份深度隐藏,从而难以确定嫌疑人所在地。
同时,行骗人往往还利用假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异地异人取款、电活“黑卡”等手段隐藏,得手后立即销毁网上网下证据,使得隐蔽程度更高,导致网络诈骗犯罪急速上升,打击难度也越来越大。
2.网络诈骗犯罪网络呈低龄化、低文化、区域化
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年龄均不大,文化程度较低。且作案人籍贯或活动区域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些地区因网络诈骗犯罪行为高发、手段相对固定而成为网络诈骗的高危地区。
犯罪嫌疑人作案时,呈现现家族化、集团化发展趋势。需要说明的是,网络诈骗的地域特征明显,不意味着某种作案手法只有高危地区、高危人群才会实施,而是该类型的诈骗案件呈现以某一高危地区人员实施较多的特征。
3.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产业化
由于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出地域产业化特点,在这些高危地区往往围绕某种诈骗手法形成了上下游产业式,且逐渐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地下产业链发展。
4.诈骗行为手法多样化,更新换代速度快
网络诈骗手法多样,且不断更新换代,新型诈骗手法层出不穷,近十年是互联网高速发展的10年,也是网络阼骗手法不断翻新的十年。
5.诈骗高危人群犯罪手法多元化、交叉化趋势明,
虽然我国网络诈骗犯罪呈现明显的地域特点,某一种网络诈骗犯罪的手法相对在某一地区较为集中和活跃,但近年来诈骗犯罪高危人群诈骗手法交叉趋势十分明显。
此外,从各地破获的案件看,数个高危籍贯的犯罪嫌疑人相互串联、勾结从事犯罪活动的也趋于增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