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客24小时在线接单的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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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销网站入侵(网络传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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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传销行为通常被包装为什么?

网络营销,网络加盟,远程教育和资本运用。近年来依托APP,网络商城,小程序等载体的社交电商平台批量增加,以爱心慈善,网络货币,消费返利,网络游戏,金融互助和境外原始股投资等为名的新型网络传销模式逐步凸显。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扩展资料

对比传统传销方式,网络传销发展速度快,突破了地域限制,更具有虚拟性、隐蔽性及欺骗性等特点。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朱巍建议,当有意愿参与某些号称能赚钱的项目时,要看门槛费用,要看利益是不是通过拉人头的方式获得,要判断有没有超过三级的多级返利、隔代返利,这些均属传销范围。

网络传销活动手段多变,扩张速度加快,隐蔽性、欺骗性进一步增强,且危害愈发严重。同时,传销犯罪复合化趋势日益明显,很多传销活动只是把传销作为手段,本质是从事非法集资、诈骗等犯罪活动,同时伴生着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其他严重暴力犯罪行为,值得警惕。

网络传销的种类,特征有哪些

网络传销的种类

从类型来看,目前网络传销主要包括三种:

一种是传统传销的"网络版",借助互联网推销实物产品,而且传销的产品也不仅限于化妆品、药品等实物,还包括计算机软件、各种信息等, 以此发展下线。但这种模式过分明目张胆,已经开始逐渐消失。

另一种是所谓的“网赚”,靠发展下线会员增加广告点击率来给予佣金回报,通过网络浏览付费广告获得积分,并由单一的点击广告发展为点击广告、收发email、在线注册等多种方式并存。这种在线注册多为免费的,目前这种形式已经伸向校园,学生成为一大群体。

第三种,也是我们目前发现最多,有关部门查处最多的,即所谓的多层次信息网络营销(mlm)模式。日前,这种模式的网络传销都有自己的载体-----网站。

例如某网络传销的网站界面上宣传提供几大平台,分别为: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只要交纳人民币1300元后即可申请到一个用户名,可以使用网站提供的九大平台5年。而且,成功加入该网站后,即可有资格推荐、发展他人加入该网站,并可以按照推荐成功加入的人数获取积分。具体的规则是:会员发展下线包括左、右两个消费区,既要发展左右两个分支,左右分支人数发展比例在1:2或2:1(两边之和等于3,称之为一组)范围内为有效,发展第一组后可积6分,相应的获得奖金600元;发展2-1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450元;发展11-100组,每组可获得奖金350元;发展到第100组后,每组可获得奖金300元,每周各会员最高奖金额度为3.5万元。以此类推,下线再按照一定的比例发展会员。

在此案中,拉人头取代了传统的商品销售方式,但本质仍是以下线交纳的入会费来支付上线的奖金,是一种典型的金字塔型的传人传销。

网络传销的特征

1、虚拟性更强

网络始终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的虚拟这一特征,假借“电子商务”、“基金运作”、“风险投资”、“新能源开发”、“外汇交易”以及“黄金期货交易”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行空手套白狼之实。在大多数网络传销案件中,投入资金的会员得到的仅仅是一个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拉人头交纳会费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这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新能源开发”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北京欧亚伟业传销案中,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北京欧亚伟业国际有限公司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借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错误地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一些传销组织打着“教育”的旗号,网站的表面是展示着从幼儿园到大学的各种教程,而实际上当会员购买时,可就不再讲什么教育培训育人了,纯粹就是拉人头非法集资敛财。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4、传播跨地域性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流窜作案,我们只能抓获当地的头目,"保一方平安",但对销毁整个传销集团却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目前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5、部门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综上,传销与互联网联手,产生了许多不同于传统法律规范的特点,而现行立法对网络传销没有给予明确的界定并赋予工商部门有效的查处手段。目前,商务部正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着手起草直销法,立法核心是区分直销和各种形式的传销。我们希望在这部法律中能对网络传销给予明确界定并赋予工商部门相应的执法职权,旨在有效打击网络诈骗、维护网络的安全和秩序。

如何辨别网络传销

1、虚拟性更强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徵,藉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上述案例中,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在北京欧亚伟业传销案中,搜集到的资料显示,北京欧亚伟业国际有限公司打着发展本国电子商务、促进信息产业发展的幌子,藉助高科技发展传销。在公司网站上罗列着企业策划、个人理财、远程教育、培训、买卖商、宣传服务、信息服务、60mb空间、管理控制中心等板块,从措词到口号都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许多下线人员没有判断能力,认为这就是电子商务,在被抓获后还屡屡强调他们参加的不是传销而是一种新型消费。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并且,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後,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由於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4、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於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流窜作案,我们只能抓获当地的头目,"保一方平安",但对销毁整个传销集团却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於跨国的网络传销,由於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著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目前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5、处於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关于“兰望得”化妆品跟人际网的事,是传销吗?我差了一下是前几年的

是传销。

“兰望得”这款化妆品是一个所谓“中国人际网国网”的传销组织进行推广的,该组织已经被确认为传销。

相关报道:

张某等7人以“中国人际网”为富国强民项目为由,借国家名义非法传销,引诱他人入会并交纳会费,1年多时间发展会员300多人,收取入会费近百万元。日前,黄山市徽州区法院一审判决张某等7名被告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至缓刑等不等刑罚,并处罚金。被告张某违法所得83.8418万元予追缴。

2010年7月,张某在深圳加入“中国人际网”成为会员,于同年在深圳发展被告人詹某为会员,詹某又在深圳发展方某为会员。后经张某介绍,方某与詹某决定在黄山市发展会员,于2011年7月首次发展6人。张某要求詹某、方某将所收的会员入会费转账到自己的账户。2011年8月,方某发展被告孙某为会员,孙某又发展被告胡某为会员。9月汪某发展桂某为会员。

之后,多名被告在黄山市歙县、屯溪区、徽州区多处进行“中国人际网”讲解授课、发展会员。引诱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钱财。到2012年3月8日,该传销组织在黄山市及芜湖市等地发展会员318人,收取入会费95.4万元,发放掉“推荐奖励”8.2582万元。

2012年3月,被告人詹某、汪某、桂某在徽州区传销时被当场查获。后孙某、胡某自动到案并交代发展会员的经过;案发后,汪某协助抓获其他犯罪嫌疑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等7人以“中国人际网”是富国强民的项目,并以国家名义,要求入会会员缴纳人民币3000元,获得加入该传销组织资格,并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入会参加传销活动,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目前,7名被告尚未提出上诉请求。

扩展资料:

相关报道:

他们以推销正规产品的名义,打着从事“抵御国外商品倾销”的幌子,运用高科技的“网络平移”手段,收拢、整编被有关部门打散的传销网络,形成结构完整、发展迅猛的“传销帝国”,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吸引4000多人加入。

山东兖州市公安局近日成功摧毁了一个以“网络平移”为手段的特大传销团伙,抓获代理商(A级)13人、代理员(B级)24人、培训员(C级)7人,涉案人员4000多人,涉案金额1100余万元。

“这次破获的传销活动与以往纯粹的‘拉人头’具有显著区别,组织者利用织就的‘中国人际网’骗局,‘收编’‘整合’曾从事过传销的人员和队伍加盟。而所谓的‘网络平移’是指,从事过传销的人员,只要带着相关的网络图等证明,转移到‘中国人际网’并激活后,曾经的级别和待遇不变。”办案民警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在摧毁这个传销帝国之前,警方已缜密侦查了3个多月。

天罗地网

撒向传销“晋升大会”

传销年年变种,今年又有新招。

2009年3月4日下午3时许,兖州火车站附近的一家高级宾馆内,一场特殊的“晋升大会”正在上演,现场烟雾缭绕,欢声笑语,46名来自上海、大连、湖北、河南等地的传销“精英”正翘首以盼,等待着组织者宣读晋升一级的“委任状”……

与此同时,在相距不到200米的兖州市公安局九仙桥派出所里,也在召开着一场会议,而会议的主题则是抓捕这46名传销人员。

一张天罗地网向着仍在做着“黄粱美梦”的传销“精英”们张开……

下午4时许,随着一声令下,120名民警迅速出击,将“晋升大会”现场团团围住,与会传销人员全部落网。

经初步审查,办案民警发现被抓获的传销人员级别都较高,不仅有“培训员”、“代理员”,而且有多名“代理商”级别以上的人员。

但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专案组发现,被抓获人员中虽不乏“高层”,但是惟独缺了最关键的人物——该传销组织的总头目柳明。据传销人员供述,当天柳明确实在宾馆露过面,但不久就离开了。

传销头目撞上巡警枪口

与主犯的“擦肩而过”,让“304”案的侦破陷入了僵局。传销团伙的头目大都十分狡猾,行踪不定,一旦脱离警方的视线,抓捕起来可谓是难上加难。

3月6日17时左右,兖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突然传来消息:柳明落网了。

原来,柳明在得到与会传销人员被抓的消息后,连忙回家收拾细软,准备逃之夭夭。谁料想,一个“求救”电话打碎了他出逃的美梦——一个“流落在外”的“下线”打来电话,希望“柳总能解救被抓的弟兄”。正当柳明将车停在路边接电话时,一辆110巡逻车缓缓迎面驶过,在巡警与柳明两人目光相遇的那一刹那,柳明顿时惊慌失措,连忙关闭手机,发动车辆,慌不择路地逃窜……这一举动立即引起巡警的警觉,经过一番围追堵截,柳明被抓获归案。

“在他的车上,仅用于传销的银行卡就有82张,另外还有56本存折,31本‘体系明细表’、一沓传销线路图、一宗公司业绩单、大量装有身份证复印件的信封等。”办案民警说。

为了进一步取证,专案组两去大连、三下上海、六赴湖北、七进河南,调查走访相关人员一万余次,形成材料近万份,历时3个多月,终于揭开了这个拥有4000多名成员的传销团伙的神秘面纱。

好大的来头:

“中央八部委统一设立”

据柳明交待,他原来是兖州市某中学教师,2006年停薪留职从事营销活动。2007年前后,他成为陕西某公司旗下产品“纳米空气清洁剂”的全国经销商总代理。

但由于这种产品问世不久,市场销路并不尽如人意。就在柳明几近放弃之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曾经“操盘”过“兰望德”化妆品传销活动的张某等人。

经过一番商议,几人一拍即合,一场遮天换日的“网络平移”骗局由此徐徐拉开大幕……

不久,一个所谓由中央八部委统一设立,为了抵御外国营销网络的步步入侵而设立的中国营销网络——“中国人际网”开始在传销人员中口口相传。在传销组织的宣传册上,记者看到了这样的介绍:日前,国家安全局、商务部、公安部联合行动,在全国开始清查和重拳打击传销人员操纵的假网和违规网,随后开始收编正规的地方网和一些企业网,最后联合组成“中国人际网”,并将公开运作。而陕西某公司生产的“纳米空气清洁剂”则成为了该网惟一的合法产品。

就这样,在金钱的诱惑以及“爱国情绪”的感染之下,众多曾经的传销“精英”不断加入了“中国人际网”,而来自辽宁的江成礼便是其中的一员。

据江成礼讲,2008年9月的一天,曾是“兰望德”化妆品组织“代理员”的他接到消息,新田公司(即“兰望德”化妆品传销组织)更换新的产品,组织将改用“纳米空气清洁剂”作为传销产品,原“兰望德”网下的成员都平移到新的网站。同时,为了加速网络发展,原来“代理商”要有4条线发展的晋升要求更改为只要有两条线发展即可。“网络平移”后,每个人晋升一个级别,晋升一级工资。

在金钱的诱惑下,江成礼带着他的200多名下线“平移”到柳明的下线李云仙“麾下”,同时被晋升为代理商,后又有两支网络“平移”到江成礼名下,使他的下线发展到八九百人。新发展的会员在经过象征性的考试“通过”后,须交纳3000元会员费才可以正式入会。而这3000元入会费,则是由江成礼扣下每人100元的管理费后,如数打到李云仙的账户上。据了解,在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柳明就非法敛财四五百万,而更多的会员则是血本无归。

目前,这个传销团伙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兖州市公安局移诉至兖州市人民检察院。

参考资料来源:

胶东在线-中国人际网特大传销案宣判 收取会费近百万元

中国宁波网-“中国人际网”的惊天骗局终被揭穿

网络传销有什么特点?

1、虚拟性更强

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非法传销者利用网络这一特征,借助高科技、电子商务等名义,遮人耳目,大搞空手道。会员得到的仅仅是虚拟的网络空间(所谓的电子商务包,也不过就是租用该公司的服务器空间),从传销传统的实物产品发展为纯粹以发展会员获得奖金为目的,有些付费方式都是网上支付,完全"电子商务化"了。

2、更具欺骗性

利用网站作为传销平台,比传统意义上的传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该些传销网站多打着远程教育、培训个人创业、电子商务的旗号吸引人,掩人耳目,遮盖其发展会员(下线)牟利的本质。

3、隐蔽性强

与传统传销相比,网络传销隐蔽性更强。发展会员都是在网络上进行,会员必须通过网站才能加入传销,并且使用的用户名都是假名或者代号,并且都有各自的登陆密码,彼此之间的联系主要通过电子邮件或即时通讯工具(icq)来完成。

网站还要求汇款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这就避免了传统传销中下线与上线必须见面的情况,操纵者由明转向暗,躲在幕后,万一下线被执法部门查获后,上线也能马上逃之夭夭。

由于会员发展下线的情况只反映在互联网上,再加上会员在传销方式上保持单线联系,工商部门查处时,根本无从查证公司网站的真实信息和会员的真实身份,仅凭网络上的信息要追查上线几乎是不可能的。

4、跨地域性传播

互联网传播具有跨地域性,使得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的限制,即使在一国内,也是遍地开花。但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对全国性的传销无法从源头上切断。

传销骨干人员经常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全国各地流窜作案,我们只能抓获当地的头目,"保一方平安",但对销毁整个传销集团却无能为力,治标不治本。同时,调查取证上也是困难重重。而对于跨国的网络传销,

由于网站注册地在国外,国内没有工商登记机构,因此面临着法律适用和国际管辖权的问题。而且仅仅依靠一国的力量难以有效打击,需要国际社会的通力合作,但目前各国对传销褒贬不一,要达到法律标准的一致极其困难。

5、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

网上资源浩繁如海,工商部门要在数以亿计的信息中发现非法传销的蛛丝马迹谈何容易。更何况,传销网站多以注册用户输入密码的方式才能登录,一般用户无法浏览其内容,而且网站管理不在工商监管范围内,

因此工商部门无法依职权主动对可疑网站进行监管,只能在现实世界中发现传销痕迹或举报的情况下才能出击,获得案源信息渠道少,导致工商查处网络传销极为被动。

网络传销有那些特征?在发现网络传销的时候,应该要能够及时的举报,同时自己要头脑清晰,不要为了眼前的小利而让自己成为网络传销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网络传销

  • 评论列表:
  •  俗野歆笙
     发布于 2022-11-28 18:50:06  回复该评论
  • 获的传销人员级别都较高,不仅有“培训员”、“代理员”,而且有多名“代理商”级别以上的人员。但在进一步的调查中,专案组发现,被抓获人员中虽不乏“高层”,但是惟独缺了最关键的人物——该传销组织的总头目柳明。据传销人员供述,当天柳明确实在宾馆露过面,但不久就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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