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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交易系统游戏盗号构成犯罪(盗游戏账号构成何罪)

本文目录一览:

盗号算犯法吗?

盗号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根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0年12月28日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第四条第(二)项规定:

“非法截获、篡改、删除他人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数据资料,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南都讯 南方日报记者辛均庆 29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并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个人或组织违反规定窃取他人账号和密码、以营利或者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箱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以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账号和密码,公安机关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

征求意见稿强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同时指出,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为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在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及社会稳定的紧急情况下,或者为了制止通过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的违法犯罪,可以采取24小时内停止服务、暂时停机、暂停联网、备份数据等措施。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在征求意见稿中,计算机信息系统实行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其中,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的,为第一级。

第二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的,或者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的。第三级是指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的。依次类推,最严重一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为第五级。

征求意见稿明确,第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政府投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选择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其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应当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单位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无犯罪记录,工具没有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同时不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构成危害。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广东拟出规定:网民盗号最高罚5000元

盗取游戏账号到底犯不犯法?

盗取游戏账号是违法的。

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玩家投入了一定的上网时间、脑力劳动所得,有价值性;网游中的虚拟货币、装备等都是通过支付真实货币取得,本质上与传统财产并无区别,因此盗窃虚拟财产也应以盗窃罪论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第九条: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第十条:本解释所称“经营去话业务数额”,是指以行为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总时长(分钟数)乘以行为人每分钟收取的用户使用费所得的数额。

本解释所称“电信资费损失数额”,是指以行为人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的总时长(分钟数)乘以在合法电信业务中我国应当得到的每分钟国际结算价格所得的数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盗号

网络游戏盗号的犯法吗

网络游戏盗号是一般不属于犯法行为。但如果行为人盗取的游戏号的价值较大的,可能构成盗窃罪,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游戏中的盗号行为属于违法吗?

盗号不是一个正当的行业,“盗”字就决定了这个职业无法在阳光下生存,我们对这个人群的了解也一直停留在道听途说的程度。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们辗转收到了一篇由职业盗号者撰写的文章,随着对文章的深入,一个隐藏在人群中的背影渐渐浮现出来。

在网络游戏世界里,一件极品装备不知要花费玩家多少金钱、心血和不眠之夜,因此,玩家最为担心的事,莫过于自己的虚拟人物身份被冒用,以及虚拟物品在游戏世界中被盗窃。

随着中国互联网事业的 发展,网络游戏也得到了飞速发展,短短数年,就成为了IT业界最大的热点。相继涌现出了一大批优秀的网络游戏,如《传奇》、《奇迹》、《热血江湖》等,经过培植,每一款网络游戏的周围都聚集了一大批的玩家,形成了一个特殊的市场—网游市场,该市场随着网络的膨胀而膨胀着。

对于游戏玩家来说,网络游戏中最重要的就是装备、道具这类虚拟物品了,由于这类虚拟物品会随着时间的积累而成为一种可以代表真实价值的物品,因此出现了针对这些虚拟物品的交易,从而出现了偷盗虚拟物品的现象,一些用户要想非法得到用户的虚拟物品,就必须得到用户的游戏账号信息,因此,目前网络游戏的安全问题主要就是游戏盗号问题,对于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骗术一:是用木马盗取玩家账号、密码。这是比较普遍的情况,尤其是在网吧这样的公共上网场所。有人故意在机器上种上木马程序,等其他人在这台机器上玩网络游戏的时候,木马程序偷下账号、密码等敏感信息,保存在本地的隐秘文件中或者通过网络发送到特定的邮箱中(以后者情况居多)。

骗术二:通过远程控制的方式,盗号的人可以远程查看、控制本地的机器,从而拦截用户的输入,窃取账号、密码。

骗术三:是通过系统漏洞,在本机植入木马或者远程控制工具,然后通过第二种和第三种方式进行盗号活动。

金钱,对于人的诱惑是巨大的,在巨大的感召下,很多人选择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获取,也有相当一部分人选择了通过不劳而获。一旦法律出现了漏洞,那么这些不法之徒就会蜂拥而至!

那么对于猖獗的盗号现象目前的中国网络游戏业界目前一般都采取些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防治呢?

首先是法律上的法规压制,在早国家法律并没有从根本意义上对网络游戏的存在性质进行严格的分类和划分,一般只是划分与音像制品一类的文化出版物之中,而对于游戏中包含的个人资料和账号并没有一个相当明确的认同和归类。所以即使玩家被盗号,甚至知道盗号者是何人或者是何阻止,玩家个人也无法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的损失寻求保护。随着市场的急速发展和膨胀,越来越多的问题开始引起了国家重视,最近几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条例,明确规定存在于网络上的虚拟资料同样属于个人财产范围。任何个人和组织均不得进行非法侵占行为。而7月30日的《热血江湖》联合公安机关打击了长春盗号团伙的案例,更是让众多饱受盗号侵扰的玩家大声叫好!法律武器第一次成为对抗网络游戏犯罪的“重磅炸弹”。

而营运商方面也推出各种各样的防盗手段来阻止盗号行为的发生。比如《热血江湖》《魔兽世界》《梦幻西游》等高人气网游,有的采取手机密码保护,有的使用网络通行证管理。可谓各有各的高招,各路玩家也着实欣喜。但是一味的打击和强力压制虽然可以极其有效地杜绝盗号行为的发生,但是要从根本上彻底盗号行为光靠强力打压和防止是难以奏效的。

要从根本上解决盗号问题就必需彻底断绝盗号者的生存土壤,也就是盗号之后所能带来的利益――即非法的地下虚拟交易市场。而目前最好也是最为通用的做法就是由游戏开放者直接进行虚拟商品的交易行为。也就是网络商店的概念,用有效、规范、透明化的商业行为来取代之前普遍存在的地下虚拟交易市场。从而把这块黑土和盗号的毒瘤彻底铲除出去,还给玩家们一个安全、有趣的市场。

盗号的人犯法吗?被抓到判刑吗?

盗号的人犯法,如果金额较大,达到刑法所规定的数额,会构成盗窃罪,被抓到判刑。如果没有达到,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虚拟财物一定程度也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属于财产。

法律分析

盗号属于犯法,存在一定价值,达到一定数额,会被判处盗窃罪,处以有期徒刑。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以盗窃次数确定量刑起点,超过三次的次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成立多次盗窃,要求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故意,要求行为人在每次盗窃时都认识到自己在实施盗窃行为,但不要求行为人认识到“多次”盗窃。成立人户盗窃,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进入的是他人的日常生活住所。误将他人日常生活住所当做卖淫场所、普通商店而实施盗窃的,不应认定为入户盗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评论列表:
  •  痛言好倦
     发布于 2022-07-01 06:48:41  回复该评论
  • 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以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账号和密码,公安机关对个人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1.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同时可以给予6个月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征求意见稿强调,任何组织
  •  双笙轻禾
     发布于 2022-07-01 11:57:29  回复该评论
  • 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的。依次类推,最严重一级是计算机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为第五级。征求意见稿明确,第三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以及政府投资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选择使用的信息技术产品或服务,其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部件应当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提供单位及其主要业务、技术人员
  •  馥妴乜一
     发布于 2022-07-01 14:58:19  回复该评论
  • 出现了漏洞,那么这些不法之徒就会蜂拥而至!那么对于猖獗的盗号现象目前的中国网络游戏业界目前一般都采取些什么样的手段来进行防治呢?首先是法律上的法规压制,在早国家法律并没有从根本意义上对网络游
  •  痛言未欢
     发布于 2022-07-01 09:48:13  回复该评论
  • 上,可以根据盗窃数额、次数、手段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多次盗窃,数额达到较大以上的,以盗窃数额确定量刑起点,盗窃次数可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数额未达到较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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