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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塞罗那被盗号(巴塞罗那小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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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吧现在乱了,谁知道前因后果?

西班牙《马卡报》12日报道称,皇马射手李毅因右膝需要接受手术,将缺席西甲联赛本赛季前两轮的比赛。

据报道,作为上赛季西甲最佳射手,李毅本赛季季前热身赛初依然保持了良好的状态,为皇马贡献了12粒进球。但自从6月1日对巴塞罗那的热身赛(上演帽子戏法)比赛以来,他就失去了门前的感觉,颗粒无收。

尽管皇马没有宣布他动手术的具体时间,但李毅错过本赛季西甲前两轮的比赛已成定局!

曾经不可一世的巴塞罗那足球俱乐部,为何辉煌不再?

如今的巴萨整体实力下滑是不可否认的一件事。从梦三的Tiki-Taka,到MSN撑起进攻大梁,到现在梅西苏牙留守、马儿远走的窘迫。变的是一套套阵容,不变的是中场统治力的日趋下降。开始梦三的鼎盛是因为流畅传控的因果产物,阵中巅峰中场的哈白布,稳如磐石的后防普队皮克A22小马哥,还有一直完美的梅西。那时候没有一个队可以用简单的包夹梅西战术遏制巴萨,因为其他的巴萨球员不能被放,普通状态下巴萨两个人能遛三个对方球员,一旦全力包夹梅西,其他球员也会用最快的速度通过倒脚转移到对方防守的空洞处。

也正是因为那帮中场太太太变态了,间接的导致了小法蒂亚戈等优秀中场的离队,导致了队内年轻的中场球员无法出头,无法得到训练,以致日后换代的青黄不接。随着梦三巅峰中场的老去,巴萨本应该尽显疲态,可是这时候我心中最伟大的前场组合:MSN横空出世。以极其默契的配合和强大的个人能力掩盖了中后场的衰弱。梅西的主动后撤组织,经常回来拿球然后被包夹绞杀,十分令人心疼,可这些举动无疑惯坏了巴萨的中场。准确来说,这时候MSN不止于前场,而是撑起了整个中前场。强大的个人能力让中场球员有没有优秀的组织、直塞的能力变得不再重要。中场的责任逐渐去掉了组织进攻这一项,因为交给msn,他们可以做得更好不是吗?

渐渐的,中场变的糜烂起来,这在内马尔离开之后显露无疑。这让我想起了诸葛亮卒后的蜀国。诸葛亮在时事必躬亲,一直把建设蜀国的大任拦在自己身上,导致宠坏了蜀国群臣,没有几个能堪大任的顶梁柱。骑士的詹姆斯也是这个原因,总揽球队导致球队的控卫永远不会传球,第二套阵容不堪大用。巴萨的中场就是被强力的前场组合宠坏了。反观隔壁皇马,开始时中场配置不如我萨村(西班牙三个国际冠军的核心阵容在巴萨),但正因为如此,因为大胆地放走厄齐尔、迪马利亚、哈维阿隆索,让队内的小妖有了充分的历练与成长(也是运气好,那么多年轻中场看得眼馋,尤其“儿萨梦”伊斯科),才有了可以轮换的强力阵容,有了欧冠连冠的资本。

巴萨是个受伤的雄狮,这伤很重,不是东拼西补能养好的。中场的养成,不是引援就能解决的,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培养的。其实巴萨真的需要涅槃重生了。像瓜迪奥拉接手巴萨就直接队内大换血、重塑形,才会有长久的效果。以前恩里克有些地方是对的,这场巴尔韦德的换人也是对的,小白布教授已经老了,虽然十分不愿意接受,但还能有几年的状态,萨米心里都有数。其实巴萨受伤的时候,不用必要去拼那几个冠军,有魄力拿一个赛季磨刀练小妖,破而后立,才能涅槃重生,才能有更长久的胜利。但这无疑是痛苦的,不光输球,而且还会浪费队内老将最后的一点青春,这包括梅西。但强撑着,又能走到哪里呢?但不管走到哪里,巴萨都是我支持的巴萨,支持新帅拿出更多的魄力,带巴萨走出谷底重返巅峰吧!

巴塞罗那的历史故事有哪些

欧洲大陆上最光彩照人的大城市是谁?不是巴黎,不是柏林,也不是罗马,而是巴塞罗那。这个加泰罗尼亚地区的首府,具有让城市人类深深沉迷的一切要素——充满活力的街道生活,光怪陆离的城市建筑,激情洋溢的体育运动,当然,还有火辣的西班牙女人——这不是一个绅士的城市,而是一个歌舞者的城市,再古板的德国人在这里也会脱下礼服,加入到城市最市井的热舞和疯狂的派对中。

巴塞罗那是城市建设中的奇迹。任何一个研究城市的人只要看到他的地图就会惊叹: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城市!城市研究者们对城市肌理的分析,就一定不会落下巴塞罗那,与他并列的通常是华盛顿、芝加哥、纽约、巴黎和罗马。每一个伟大的城市都有属于他的伟大的时代和伟大的故事,罗马改造计划,巴黎改造计划或华盛顿规划,而所有这些,都无法遮盖巴塞罗那城市建设的光辉——罗马改造计划不过是一次属于城市权贵的美学运动而已;霍斯曼在巴黎作了什么?拆了老房子,拓宽了马路,一次旧城改造而已,只不过他改造的是巴黎;华盛顿、纽约、芝加哥,这些美国城市们,也不过仅仅是在一张空白的纸上,快速的画下了他们的网格系统而已,这也正是他们一直擅长的;而巴塞罗那这样一个的城市,出现在欧洲大陆上,才真正是一个奇迹,这个城市诞生的故事,不是一次规划,而是一次起义:巴塞罗那,一个城市全部的商人、建筑师和市民,向首都马德里,向欧洲大陆的呐喊和反击。

欧洲大陆就只可能诞生一个巴塞罗那,这不是一个拼贴式的城市,而是一个层叠的城市。

这个城市独特的气质和风格引导我不断的揭开他的历史,并被一次又一次的震撼。他就像地层化石一样,一层一层累积在一起,每一层都记录了一个时代的故事,并完好的保存了下来,你可以通过读这个城市的不同的断层,了解不同时代发生的故事,你可以轻松的把巴塞罗那分成三层——属于中世纪的老城,19世纪中期的Cerda的扩展区规划,和92年巴塞罗那奥运会所复兴的滨水区域,不同的城市断层之间竟是如此直接的叠合在一起。老城保留了这个城市最传统的记忆,扩展区展示了这个城市曾经的力量与雄心,92巴塞罗纳奥运会则彻底的改变了这个城市在欧洲的地位和形象。这种清晰的断层式的划分很难出现在其他任何一个欧洲大陆上的城市中,特殊的历史机遇赋予了这个城市独特的风格,巴塞罗那在欧洲大陆上,是唯一的。在巴塞罗那这三个时代的断层中,19世纪中期Cerda的扩展区规划无疑是最精彩的,最光辉,最与众不同的。而这段历史,在中文的规划教材中,却被一笔带过。接下面要揭开的,是一段充满戏剧色彩的,并从未在中文世界提及的城市历史。

(一)十八世纪的巴塞罗那,是一段荒诞的城市发展历。

在十八世纪的开头,西班牙全国陷入了波旁王室和哈普斯堡王室争夺西班牙政权的内战之中,波旁王室是极端的保守主义和中央集权主义者,而巴塞罗那所在的加泰罗尼亚政权,则是一个非常自信和团结的文化区域——即使在今天,加泰罗尼亚语也是巴塞罗那地区最流行的语言,而非西班牙语。在十八世纪的政治斗争中,加泰罗尼亚地区的政权选择了效忠了哈普斯堡王室,并提供了军事支持,但可悲的是,加泰罗尼亚政权在这次斗争中站错了队伍,战争最终失败了,波旁王室最重获的了胜利。

历史再次告诉我们,站错了队的代价,是惨痛的。1714年,在十三个月连续不断的勇敢的反抗后,加泰罗尼亚向波旁王室宣布投降,这之后,则是长达一个世纪政治文化的压迫。1716年,新的中央政府颁布了Novo Planta法令,政治上完全废除了加泰罗尼亚地区现存的政治体系,而是直接服从于马德里中央政府的直接掌控;经济上对加泰罗尼亚地区课以重税并实行了残酷的文化镇压——关闭加塔罗尼亚地区所有大学,禁止使用加泰罗尼亚语。

在这段历史中,巴塞罗那的城市,处于一种十分畸形的发展中,长期的政治对城市形态的畸形压迫,这在世界城市史上,都是十分少见的。

畸形的城市建设与公共生活——马德里政府对加泰罗尼亚的残酷镇压换来了巴塞罗那人民不断的反抗,所有的军事设施、新的政权的办公设施,都成为民族仇恨和怒火发泄的对象,马德里的中央政府不得不对城市进行更加严密的镇压与控制,在东面港口边的高地上,一处八边形的军事堡垒被建设起来以便时刻监督整个城市,强力的炮火可以直接轰击到巴塞罗纳老城的任何一个角落,大量的军事设施在城市中修建起来,军队,警察局,监狱,在18世纪的巴塞罗那,这些暴力机器和军事设施的规模曾经与城市规模不相上下

畸形的城墙建设——我想,十八世纪巴塞罗那的城墙是欧洲大陆上最与众不同的了。欧洲城市有很长的城墙建设的历史,城墙对于城市总是具有特别的意义,不仅标志城市政权的诞生,也是城市公民权益的象征,城墙内的人和城墙外的人,处于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地位——某些程度上类似我们今日的户籍制度。欧洲大陆上,几乎每个城市都曾经有过自己的城墙,但所有的城墙都是防御和保护城市的,只有十八世纪巴塞罗那的城墙,不是对外,而是对内,目的是严密的监督与控制城市居民。

马德里的中央政府沿着城市的外围修建了曲折的城墙,这些石头砌成的城墙有着相当强大的防御能力,炮台、护城河、还有星形突起的瞭望台,城墙将老城,军事设施,港口和高地上的堡垒围合在一起,形成了坚固的防御体系,而这个坚固的体系,却是向内的。所有的这些建设,都是巴塞罗那人民憎恨的对象,这种恨意强大到了一种多么深刻的程度,以至于在150年的抗争后,终于城墙得以宣告废除,当政府头痛如何拆掉这个庞然大物的时候,巴塞罗那全城的居民,像狂欢一样,拿起铁锨和锄头冲向城墙,以至于,当时城内的铁器,一度销售告罄,这些城市设施,不但不是城市认同感的对象,而是压迫与反抗,一种仇恨的凝结。

畸形的城市发展——除了城墙,环绕城市的是宽约1.25公里的戒严带,在城市周围的戒严带中,是严格的禁止任何城市建设与集会的,这个宽阔的戒严带,是城市建设完完全全的真空带。在之后的一个半世纪,城市建设从未跨过雷池一步,为何是1.25公里?这是城墙上炮火的有效轰击范围。十八世纪的巴塞罗纳,成为一个真空中的城市。虽然城墙的状况逐渐变糟,经常发生垮塌事件,城市内部越来越拥挤,城市环境越来越恶劣,以至于马德里政府每年都拨出财政专款来修复和维持城墙,并将其写入了城市法令,但却没有一个建筑或规划修在了城墙外广阔的、荒置的土地上,因为任何一个超出城墙范围的建设项目,都不仅仅是建设项目,而代表了向马德里中央政府的一种政治上的宣战。

瓶子里的生长——虽然边界被严格的控制住,城市却从未停止过在马德里中央政府看管下的快速成长,在那个时代,巴塞罗那曾经一度是欧洲大陆的纺织业中心,工业的发展,为城市不断的带来新的人口。在1717年,巴塞罗那城墙建设完成的时候,只有37,000人口居住在低层的住宅中,而在1800年左右,完全相同的城市建设区,生活了130,000人口,而在1860年,人口达到了190,000,每公顷居住人口近900人,十九世纪中期,巴塞罗那是欧洲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是当时巴黎城区人口密度的两倍,城市的居住条件和卫生状况极度恶劣。这种恶性的发展,让巴塞罗那城市不堪重负,并开始导致了城市工业地位的迅速下降。限制在瓶子中的城市向内的生长达到了极致,终于开始对外挤压限制城市发展的瓶壁了。

(二)破而后立:压抑了一个半世纪后的城市新生

19世纪40年代,巴塞罗那城墙之内中已经布满了密度过高的贫民窟,工业建筑与居住建筑混合在旧城中,旧城街道狭窄,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城市关于推倒城墙的呼声越来越强烈,为了推倒旧时代束缚的象征和满足城市新的发展的需要。这一次巴塞罗那向首都马德里发起的反抗,并不是在行政体系内展开的,而是巴塞罗那城市中的商人阶级,带领着全城的穷苦工人发起的,以恢复加泰罗尼亚光芒为名义,这不仅是为了解决一个半世纪的社会公正问题,更是投机的商人们看到了城市扩张带所带来的巨大的资产增值的可能性。

1854年,在城市不断地反抗下,马德里中央政府终于作出了关于拆除城墙的皇家决定,1865年城墙的拆除基本完成,拆除城墙的石头基本用于铺设道路路面;那时,巴塞罗那处于一个完全的城市建设的真空带的包围中,只有在远处有5个零散的村落,巴塞罗那就将新的城市发展区定位在了老城和村庄之间的真空地带上,展开了富有雄心的新规划。

历史的车轮继续的在巴塞罗那与马德里中央政府的角力中慢慢向前滚动。1859年,巴塞罗那组织了关于城墙拆除后的城市发展规划的竞赛,竞赛最终的两个备选的方案来自Antoni Rovira I Trias和lldenfons Cerda。

Rovia的方案充分的尊重了老城,方案的出发迎合了巴塞罗那当时非常保守的加泰罗尼亚贵族的审美观念,以再现加泰罗尼亚文化主导时的中世纪的光辉为理念,延续了老城的轴线,设计了5条放射的轴线和繁杂的城市公共空间,在Rovia的方案中,新巴塞罗那被设计成一个类似罗马或巴黎的传统权贵阶层的巴洛克城市

Cerda的方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他的方案中,体现出了早期现代主义的追求并反映了一种隐含社会的变革,在他的方案中,城市贵族的审美被置于末位,他提倡的是一个现代的、平等的、开明的城市:穷苦工人、权贵阶层、商人和医生都应享有同样高质量的城市空间,阳光、干净的空气和便捷的交通是城市为所有居民同样提供的福利。与Rovia复兴中世纪光辉的概念不同,Cerda希望实现的是一个平等的加泰罗尼亚城市,在空间上反映为大量的无差别的城市街区的格网的使用,即Cerda所主张的“a catalan city with equal cell”,550个街区覆盖了9平方公里的范围。他的方案与老城没有任何的联系与呼应,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理想和城市高效发展的愿望以及投资的需要。在他的理想模型中,街区的理想尺度是113.3米,相互间以20米的城市道路分隔。每个街角的建筑通过倒角(被称为xamfrans),提供更好的交通空间、公共空间和良好的采光和通风。从方案的任何一个角度看,Cerda的方案都几乎是Rovia的方案的另一极端

(Cerda的巴塞罗那扩展区规划方案与Rovia的方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像田园城市的创始人霍华德一样,Cerda并不是一位传统意义上的城市规划师,而是一位深深受到两位法国哲学家和政治家影响的社会学家,早年曾在在Madrid学习工程学,与马德里中央政府有着良好的关系,后来回到家乡巴塞罗那。

在巴塞罗那组织的这次城市竞标中,Cerda,并不在竞赛最初的官方邀请名单之中,这位“自发”的设计师却自己参与到了最终的设计竞赛中。1859年方案最后一轮评审时,Cerda的方案就挂在Rovia隔壁的一间小房间中,然而,却少有人喝彩。由于当时的城市掌权阶级均为保守的加泰罗尼亚贵族,1959年,Rovia的方案在竞赛中毫无疑问的获得了胜出。然而,在一年之后,事情却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1960年,马德里的中央政府彻底的颠覆了竞赛的结果,提出将Cerda的方案作为最终的实施方案,强制执行。

事情的发展相当的精彩,中央政府向地方施压,强制换标,而正是这一次难以想象的事件,改变了巴塞罗那这个城市未来的命运。这到底是由于Cerda在马德里政界那些有地位的朋友们的出色运作,还是因为Cerda的方案所描绘的激进的,属于新时代的巴塞罗那获得了认同?但不论如何,城市的发展轨迹,就在这样一个换标事件中,走向了我们今天视野中Barcelona的样子。

这已经是一段相当精彩的历史了,但当后来我在马德里中央政府那一方第二次读到这段历史的时候,才终于拼凑起了这段历史的全貌。这次换标事件,并不简单是一次西方城市史中影响重大的“猫腻”事件,而是马德里中央政府和巴塞罗那权贵的政治斗争。

实际上,马德里中央政府对新巴塞罗那的规划,在1854年作出推倒城墙的决定之时,就已经开始,Cerda从1854年,就在马德里参与这项规划,马德里中央政府将这次新城的建设看作一次重要的契机,使用新的文化代替巴塞罗那根深蒂固的加泰罗尼亚传统而排外的旧文化,新的规划被视作一次“和解”的机遇,但这次和解,是与巴塞罗那人民的和解,商人、穷苦工人这些普通城市生活者是中央政府拉拢的对象,而那些根深蒂固的权贵阶层,则是需要进一步削弱的,马德里希望通过平等的城市空间改造原先的社会结构,获得城市平民的支持和拥护,在城市空间上剥离地方权贵阶层的特权和利益。

面对马德里中央政府的如意算盘,巴塞罗那掌权的权贵阶层自然奋起反抗,他们组织起了自己“官方”的城市规划竞标,邀请了大量的规划师与建筑师——属于马德里政府的Cerda自然不在邀请之列。这是一招妙招,进展轰轰烈烈的规划竞标活动,引起了巴塞罗那社会各个阶层的广泛关注,马德里中央政府迫于形势的压力,不得已明令Cerda带上已经完成的方案参加了这次戏剧性的竞标活动——结果自然是落选了,可惜,巴塞罗那的权贵阶层还未来得及欢呼自己的胜利,马德里中央政府却使出了杀手锏,强制换标,将Cerda的方案作为实施方案。

巴塞罗那扩展区的竞标过程,一波三折。一个看似简单的城市规划过程,却是在两种完全不同的政治立场和利益的不断挤压下产生的。Cerda方案的实行,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政治、文化变革的背景,在实施的过程中,新生的政治力量逐渐形成,新兴中产阶级与传统加泰罗尼亚贵族之间权力的争夺愈演愈烈,可以说,Cerda的方案满足了小资产阶级对理想生活的追求,同时也符合了当时城市中的普通居民对城市生活环境改善的需求。

虽然巴塞罗那权贵阶层在关于这场城市未来图景的争夺中失败了,但这次失败,对于城市,却是幸运的。这次契机,不仅带来了广泛的政治和经济的变革,更为巴塞罗那城市未来空间的发展,确定了框架,正是1859年的那场规划风波和Cerda的方案,让巴塞罗那成为了我们今天熟知的样子。

1.在路网上,巴塞罗那的扩展区规划是欧洲大陆上唯一一个如此大规模的使用格网+对角线的城市,而后来的发展也证明巴塞罗那作出了正确的选择,虽然新的扩展区在尺度上与老城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但扩展区的尺度仍然是十分舒适的。

2.控制性的规划。方案为巴塞罗那未来的城市空间发展确定了很强的控制性框架,而这在从前属于欧洲权贵主义的城市美学运动中,是从未出现过的,不论是罗马还是巴黎。或许因为Cerda社会学家的出身,他的方案并没有把精力放在那些城市漂亮的王宫、广场、喷水池和大轴线上,而是为城市寻找了一条快速发展、平等高效的现代城市发展框架,虽然最终的方案和Cerda的想法相去甚远,但Cerda方案所形成的控制性框架却为巴塞罗那形成了今天独特的气质。

3.城市整体性与多样性的统一。整体和平等是Cerda方案所追求的,也是方案的出发点,而最终的实施,却恰恰为城市形成了整体统一下的丰富多彩,在扩展区中部新兴资产阶级聚集的区域,商人们纷纷花大价钱支持那些富有才华的建筑师来建设自己的住宅,虽然街区的整体形制被限定了,但每家都在建筑设计上寻求与众不同,特别是每个街道的切角,成为重点设计和展示得空间。而正是这样一个在整体统一下追求个性的过程,让一大批以高迪为代表的建筑师有机会大展拳脚,米拉公寓等一系列经典作品正式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形成了今天巴塞罗那独特的气质。

理想规划与现实发展的偏差

自从Cerda规划方案的提出后,巴塞罗那扩展区的城市发展的密度就逐渐增加。在最初Cerda的构想中,整个城市底层架空,庭院中间是开放的花园,建筑密度很低,有充足的阳光和新鲜空气,街道上植满绿树,再也不会出现巴塞罗那老城那样拥挤脏乱的城市空间。而在实际的建设中,Cerda关于低密度空间的构想逐渐破灭了,城市控制发展的规划法令每隔一段时间就调整一次,允许街坊更加高密度的发展。

自1859年Cerda提出规划方案至1889年间, 巴塞罗那城市政府按照瑟达最初的构想控制扩展区的建设。规定街坊建筑密度不得超过50%,剩余的空地辟为花园,建筑限高5层。1891年至1932年,随着大批移民涌入,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对城市发展密度的限制逐渐放宽,建筑密度限制为73.6%,可以修建7层住宅,并逐渐允许夹层,半地下层,和通过以阳台的方式突出红线。1933年以后,建筑控制继续逐渐放宽,街区内部采光天井和庭院的面积更加减少。而在1976之后,随着工业的衰退,城市开始重新清理过渡拥挤的住房,复兴了部分衰败的街坊,才又使得街区的密度逐步的趋于合理

虽然在实施的过程中,城市建设的密度不断的突破最初的规划构想,也在20世纪导致了巴塞罗那城市空间的过度拥挤和衰败,但Cerda对巴塞罗那的控制性要素却一直延续了下来,形成了今天巴塞罗那独特的气质。步行穿走在今天的巴塞罗那扩展区,仍然可以感到那个年代新兴阶级和城市贵族两种不同文化的斗争,而这段历史,被永久的凝固在了巴塞罗那的城市空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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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巴塞罗那公司案中对股东的外交保护问题

赵耀斌

1970年国际法院审理的巴塞罗那电车、电灯和电力有限公司(The Barcelona Traction,Light and Power 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巴塞罗那公司)案是国际法上著名的案例。本案虽发生于30年前,但其所涉及的一国能否对本国股东行使外交保护权的问题在现在仍具有重要意义。当前,跨国公司已成为国际经济往来的主体,经济全球化趋势日益明显,在这一背景下,对外交保护这一古老的国际法课题进行认真思考和评价是非常必要的。本文将首先简要介绍有关案情,继而概括和阐明国际法院判决的立场和依据,然后就其中几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进行评述与分析。

一、基本案情

巴塞罗那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1911年于加拿大多伦多成立,其总部、帐户和股份登记册均设在该市。为在西班牙发展一套电力生产和输送系统,该公司分别在加拿大和西班牙设立了许多附属公司。一战之后,该公司的大部分股份逐渐落入比利时国民手中,并一直为其控制。巴塞罗那公司发行了几笔比塞塔债券和英镑债券。1936年西班牙发生内战后,两种债券都停止了支付。1940年,比塞塔债券恢复支付利息,但由于西班牙外汇管制当局拒绝批准本国境内的公司向巴塞罗那公司汇兑必需的外汇,使英镑债券未能得到偿付。1948年2月,向西班牙地方法院应新近取得巴塞罗那英镑债券的三个西班牙公司的请求,宣布巴塞罗那公司破产,同时没收了巴塞罗那公司及其两个附属公司的资产。此后,破产委员会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消了附属公司在西班牙境外的所有股份,又通过拍卖将附属公司的全部资本卖给了一家新成立的西班牙公司,此公司就完全控制了巴塞罗那公司在西班牙的整个企业。1958年9月,比利时向国际法院提出请求书,指控西班牙国家机关的行为违反国际法,侵害了巴塞罗那公司的权利,要求国际法院责成西班牙政府负赔偿责任。1970年国际法院对本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二、国际法院的立场和依据

一国能否为外国公司中的本国股东行使外交保护权?国际法院在本案判决中的立场可以概括为以下具有内在联系的几点:

(一)承认国家对其国民的外交保护权

国际法院认为:“国家允许外国或外国国民在其领土上投资,就必须给他们提供法律保护和有义务给他们提供某种待遇。……当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行使保护的国家第一是受侵害者是其国民的国家;第二是违反国际义务行为所针对的国家。” 但是国家行使外交保护权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被求偿国违反了对外国国民的义务;二是只有国际义务指向的一方才能对侵害提起求偿。因此,在本案中比利时能否行使对其国民外交保护权,关键就在于比利时籍股东在外国公司中的权利是否受到了侵害。

(二)将国内法中公司法的有关原则引入国际法

法院认为,由于本案没有国际法上可以援用的相应惯例,因此如果法院在判决时不考虑和参照有关的国内法,将会产生严重的法律上的困难,判决也将是缺乏现实意义的。为了解决这个关键问题,国际法院认为,在国内法上得到普遍认同的公司法的两个原则应在国际领域,尤其在本案中得到承认并发挥其作用。

第一个原则是公司与股东相分离。股份公司的独立人格与股东的有限责任原则是股份公司人格制度的最基本的特征:公司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公司具有独立于其成员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公司的财产与成员的财产相分离;公司的合法权利与股东的合法权利相分离;公司的独立责任与其成员的有限责任相分离。 在这种机制下,只有公司能通过经理或管理部门以公司名义就公司性质的事情进行活动;只要公司仍然存在,股东就无权对公司财产行使权利。一般而言,公司谋求最大利益的同时,也为其股东谋得利益。但是这并不等于公司与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是一回事。在这里应区分两组概念:第一组概念是股东的权利与公司的权利。股东的权利,包括分红、出席股东会议、行使表决权、选择管理者、股份自由转让以及在公司清盘时分享剩余资产的权利等等。而公司的权利,就投资而言,则是独立承担有关责任、直接享受东道国的法律保护和税收优惠等等。公司的经营管理权属于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股东对公司的控制,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法律的有关规定,通过改变公司的政策和措施、更换公司的职员等方式实现,而不能直接以公司名义或个人名义采取有关的行动。第二组概念是股东的合法权利和公司经营给股东带来的利益。国际法院认为,法律保护的只能是合法的权利(right),而不是经济上的利益(interest),因为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保证外国投资者的投资经营活动必然盈利。基于公司与股东相分离的原则,虽然对公司的侵害会导致对股东的不公平,但这并不能使二者都享有求偿的权利。在本案中,“毫无疑问,受到侵害的是他们的利益而不是权利。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利益受到了针对公司的行为的侵害,他只能对后者诉诸适当的行动;尽管两个独立的实体都基于同一行为而受到侵害,只有那个权利受到侵害的实体才能提起求偿。”

第二个原则是“揭开公司的面纱”(lifting the veil of the corporation)。这是指为阻止公司独立人格的滥用和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及社会公共利益,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否认公司与其背后的股东各自独立的人格及股东的有限责任,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以实现公平、正义目标之要求而设置的一种法律措施。它已发展成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共同认可的维系公司法人人格制度的一项原则。 在国际法领域,这一原则主要运用于处理敌产和处理国有化引起的对外国人财产的待遇问题。如英国法院在戴姆勒有限公司诉洲际汽车轮胎及橡胶有限公司一案中,适用这一原则去观察该公司是否由敌方侨民所操纵,并且强调:任何以注册公司的名义在敌对国家进行的活动,均不视为公司的行为;任何敌对国家的人代表公司进行的活动也不能视为公司的活动。 国际法院认为“揭开公司面纱”原则在解决跨国公司投资争议的案件中也是可以适用的,但必须基于特殊的情况与条件。

(三)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

基于以上两个援引自国内法的原则,国际法院区分不同情况,分别论述了国家对外国公司中的本国股东行使外交保护的条件:

第一种情况是股东的合法权利受到他国直接侵害时,股东国籍国可以直接为股东行使外交保护权。其依据是国际法所确认的,国家享有的根据国籍这一联系纽带为本国国民行使外交保护的主权权利。

第二种情况是当公司受到侵害从而使股东的利益也受到损失时,国际法院否认了共同求偿权理论在本案的适用,而认为外交保护权应归公司国籍国所有,股东须依靠该国对公司的外交保护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国际法院也指出对此问题可以例外地允许“揭开公司的面纱”,条件一是公司已不复存在,二是公司本国已无力行使外交保护。就本案而言,国际法院认为并不存在以上的例外条件。首先,巴塞罗那公司在西班牙的经济力量确已丧失,但不能就此认为该公司已经不复存在和在法律上无力维护它自己及股东的权利。因为经济情况的困难不等于法律地位的改变,巴塞罗那公司正处于被接管的状态,不能认为这个实体或它的权利已经转移或已不复存在。其次,巴塞罗那公司与加拿大的关系应被认为是密切和永久的,公司具有加拿大国籍。加拿大政府历来肯定自己对公司有权行使外交保护,即使是后来停止行使,也是基于国家自身对是否行使外交保护的自由裁量权,不能认为是加拿大已经无力行使外交保护。

三、由本案引出的关于国际法上外交保护的几个问题

(一)国际法院援用国内法原则进行有关判决是否有法律依据

由于当时国际法在国家对待公司和股东的权利问题上尚未确立任何明确的规则,国际法院认为它必须求助于各国国内法律制度普遍接受的规则。但在判决所附的法官个别意见中,杰塞普、格罗斯法官和里法根专案法官明确反对法院严格适用国内法规则来确认公司和股东在国际法中的地位以及比利时的出庭权的做法。 可见对这一问题存在很大的争议。《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明文规定:法院对于陈述的各项争端,应依国际法裁判之,裁判时应适用条约、国际习惯和一般法律原则;以司法判例及各国权威最高之公法学家学说为确定法律原则之补助材料;经当事国同意,也可以公允及善良原则进行裁判。那么上述国际法院援用的国内法上公司法的两个普遍原则是否属于《国际法院规约》所规定的国际法院进行裁判所适用的渊源呢?

19世纪以来,实在法学派在理论上一致主张国际法只有条约和习惯两个渊源,但本案明显出现了无论是条约还是习惯都未曾涉及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文明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就起到了补漏和实现公平的作用。安支洛蒂、施特雷贝尔和布朗利等学者都认为:《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第一项(寅)款授权国际法院,在其对所受理的国际争端案件既无国际条约又无国际习惯可以适用的场合,可以利用各国国内法上所采取的共同原则来创立一个新国际法规则,以解决该争端,借以避免否则将由于没有国际法规则可以援引而必须拒绝司法的有害结果。在这种场合下,国际法院的法官在这样创立新国际法规则以填补国际法的缺漏并解决其受理的争端上,其作用与有些国家的国内法赋予国内法官在国内法有缺漏时创立新的法律规则的案件上,是完全一样的。 周鲠生教授则认为,这些新创立的规则只能用以解决其所受理的国际争端,而不能视为一般的国际法规则。 笔者认为,上述观点有其可取之处,但国际法院对此问题的裁量权不宜过分扩大,所谓“创立新的国际法规则”说是不可取的。总之,在援用国内法进行国际裁判时,笔者认为有几点是应该明确的:

1.当时国际法上确实没有可以援用的有关规则。

2.所援用的国内法已经为各国所普遍接受,具备成为“一般法律原则”的条件。

3.当事国同意援用国内法的有关规则来进行裁判。

4.国际法院援用国内法的判决没有创立国际法规则的作用,只是为避免拒绝司法的情形发生而仅对本案有约束力。其判决是否能成为新的国际法规则还有待于条约和习惯的承认。

(二)股东的“权利”和“利益”应如何加以区分

上文已经提到过国际法院认为应该区分股东的权利和利益,权利是根据法律而来的,利益则是从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公司中的外国股东因公司受侵害而利益受到损失,属于投资活动中的风险,是得不到保护的。笔者以为,这一观点固然有其合理之处,但事实上却往往存在权利和利益这两个概念难以明确区分的情况。试想如果东道国征收并控制某一外国公司,使公司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股东的利益因而受到损失,这时股东具有的选择管理者、行使表决权等合法权利难道就没有同时也受到损害吗?再者,如果东道国的使股东利益受损害的行为本身属于不法行为,比如东道国违反条约的规定而限制外汇出境,如果没有侵害股东的权利,但造成股东利益的损失,这种情况能否基于其行为的非法性而赋予股东国籍国以外交保护权呢?这些问题的答案有待于国际法今后的实践与发展。

(三)跨国公司国籍国的外交保护权是否排斥股东国籍国的外交保护权

国际法院认为,公司国籍国的外交保护权是基本的,股东国籍国的外交保护权是派生的,只有当公司已不复存在或公司国籍国已无力行使外交保护权时,股东国籍国才能够行使其外交保护权。这种做法有利于国际经贸关系的正常发展和友好往来。因为跨国公司中的股东往往来自许多国家,如果不加限制地允许所有股东国籍国都可以为自己的国民行使外交保护权,动辄将投资争议问题上升到国家争端的层面,势必会影响到国家间的关系。但另一方面,由于当代外国投资常常采用在他国公司中参股或同东道国及其当地企业举办合营企业的形式进行,跨国公司已成为当今国际经济贸易关系中举足轻重的主体,其法律地位和内部关系的复杂性给国际投资法提出了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跨国公司由于其股份活动的国际性与经常转手性和其经营活动的国际化特点,使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究竟掌握在何者手中,公司到底与哪一个国家具有最密切和实际的联系都难以明确地认定。各国国内法上也存在着不同的确定跨国公司国籍的标准,如成立地标准、有效控制标准和主要利益标准等等。这就为公司国籍国行使外交保护带来了一定困难。另外,国际法院提出的“揭开公司的面纱”,由股东国籍国行使外交保护的两个条件(公司已不存在或无力进行保护)是否过于严格?就本案而言,比利时如果要为其国民行使外交保护,就只有由比利时股东在加拿大用尽当地救济之后,再向加拿大提出,要求加拿大政府根据合同保护股东的利益。这样一种法律程序是否适应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是否能有效地保护股东的合法权利,是值得研究的。 国际法院的顾维均、田中、杰塞普和菲茨莫里斯等法官在判决所附的个别意见中认为,根据现行法或拟议法,股东国籍国的确或应当在更大程度上拥有独立与公司国籍国的外交保护权。笔者认为,这个争论问题的实质在于寻求公司国籍国与股东国籍国之间权利的平衡,以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保护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流转,其发展还有待于国际社会进一步的实践。

(四)外交保护的方式是否有利于国家间正常友好的经济往来

外交保护是解决外国私人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投资争议的传统方法之一。它将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议上升为国家之间的争议,在国际法的层面上加以解决,又被称为政治解决方法。国家基于属人管辖,凭借国籍这一联系其国民与国家的纽带,对在外国的本国国民行使外交保护,是其固有的主权权利,而由此其外交保护行为也就成了国家的主权行为。在国际经济联系日益密切的今天,如果动辄将私人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提升到国家层面来解决,是不利于正常和友好的经济往来的。故此国际法对国家的外交保护权的行使规定了限制条件,如国籍继续规则、用尽当地救济规则等。拉美国家更是极力主张采取卡尔沃主义来对抗发达国家的外交保护权。国际法院在本案的判决中也认为,允许对股东的进行外交保护,使之能够提起外交求偿,会给国际经济关系带来混乱和不安全。总之,现代国际法对投资争议的解决方法正日益多元化和多角度化,并向着采用法律手段友好就解决的方向迈进。如协商、谈判、东道国当地救济、外国法院诉讼、提起国际仲裁和等。1965年的《解决国家与他国国民间投资争议公约》和依公约设立的“解决投资争议国际中心”,都为解决投资争议的非政治化(depoliticization)提供了可靠途径。

注释:

有关案情参见陈致中:《国际法案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04-406页。

Judgement of the Case concerning the Barcelona Traction Light and Power Company.

参见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38-55页。

参见朱慈蕴:《公司法人格否认法理研究》,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75页。

参见李宗锷:《香港合约法与公司法》,商务印书馆有限公司1997年第13版,第124页。

参见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教研室编:《国际公法案例评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166页。

See Brownlie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Law,1979,P16.又参考李浩培:《国际法的概念和渊源》,贵州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01-114页。

参见周鲠生:《国际法》,上册,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3-14页。

参见陈致中:《国际法案例》,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417页。

小罗为什么会被巴萨清洗

前巴萨球员赫莱布透露,在瓜迪奥拉执掌巴萨后,小罗和德科两名球星就被出售是有原因的,那就是二人的态度不够职业。赫莱布表示,因为小罗和德科经常在喝酒之后去训练,所以巴萨为了保护梅西,而出售了他们二人。

在2004年梅西从巴萨青训系统脱颖而出、惊艳一线队时,罗纳尔迪尼奥和德科已经是完成型的世界级球星。但在2008年瓜迪奥拉执教巴萨之后,他们两人就被俱乐部出售。

同样是在瓜迪奥拉执教巴萨、成为里杰卡尔德继任者的那一年,赫莱布从阿森纳转投而来。他近日接受V OKA TV采访时,谈到了小罗和德科二人的行为。

赫莱布说:“小罗和德科会在喝酒之后前来训练,这就是他们在2008年被卖掉的原因。因为巴萨担心他们会把梅西带坏。”

扩展资料

2005年,梅西的第一个巴萨进球,正是来自小罗的助攻。但是3年后小罗与梅西的合作关系结束,虽然那时候的小罗竞技状态还非常好。

2008年结束,瓜迪奥拉被任命为巴塞罗那的新主教练,尽管罗纳尔迪尼奥和另一员大将德科在更衣室和球迷中都很受欢迎,瓜迪奥拉还是有争议的决定立刻卖掉这两名球员。

随后,罗纳尔迪尼奥去了AC米兰,而德科则转会到了切尔西。巴萨在瓜迪奥拉的带领下走向辉煌,梅西更是球队的绝对主力,逐渐走向世界之巅。2008-12年期间是瓜迪奥拉的时代,那时候的巴塞罗那可能是世界最好的球队。

瓜迪奥拉执教巴萨之后,他第一批签约的球员有亚历山大·赫莱布,这位白俄罗斯国脚是从阿森纳签下的。根据赫莱布的说法,他当时其实并不想加盟巴塞罗那,他更想加盟德甲豪门拜仁慕尼黑或者留在阿森纳,不过他的经纪人说是瓜迪奥拉亲自打电话来邀请的,所以他就去了巴塞罗那。

当年攻击型中场赫莱布也是世界顶级球员,不过他在诺坎普没能证明自己,也没有与小罗和德科并肩作战的机会。作为巴萨旧将,赫莱布近日曝出猛料:瓜迪奥拉怕罗纳尔迪尼奥和德科带坏了好孩子梅西。

这二人有在球队训练前喝醉酒的经历,这让瓜迪奥拉非常气愤。根据英国足球媒体《Goal》的报道,赫莱布说:“(在训练前)罗纳尔迪尼奥和德科喝醉了,这就是罗纳尔迪尼奥和德科在2008年被卖掉的原因,因为巴塞罗那担心会带坏梅西。“

巴萨官推被盗,巴萨官推为什么会被盗?

巴萨官推被盗的原因还是网络安全系统不够严密,账号安全性太低, 因为这已经是第2次了,黑客甚至留言说:想提高账户安全性的话请联系我们 !随后黑客还用官方推特发布了内马尔回归巴萨的P图,还发布了带有“巴托梅乌下课”话题的推文。 不过巴萨俱乐部已经开始对网络安全展开调查,并且检查所有连接第三方的工具。 而且已经删除了黑客所发的推文。

巴萨的官方推特账号被盗这已经是第2次了, 此次事件的幕后是一家无国界黑客组织OurMine,他们经常对众多网站、社交账号进行入侵,并宣布“账号不安全”,要求账号主人与其取得联络。当巴萨官推发布了“欢迎安吉尔-迪马利亚来到巴萨! ”, 在两分钟之后,就被证实迪玛利亚加盟一事为假消息,因为黑客们在巴萨官推证实,这一切均为恶作剧。

不过这次官推被黑也暴露了巴塞罗那队的一些问题,先是核心队员内马尔选择出走巴黎圣日耳曼,虽然巴萨收获了大笔的转会资金, 但这样做让巴萨的支持者们渐渐失去信心。 而巴萨中意的利物浦队的库蒂尼奥和多特蒙德队的登贝莱两名球员,由于种种原因也没能够成功签下对方 。当然巴萨在转会方面的报价也是让球迷失望的一个原因,虽然花了大价钱转会的保利尼奥并没有获得球迷的欢心。

这次的账号被盗不仅是网络安全性问题,球迷们的反应也说明了一些巴萨内部问题,在2017年夏天,巴萨官推就曾被盗号,当时他们直接发布了迪玛利亚加盟巴萨的消息。这一次巴萨不仅要提高账号的安全性,更要整顿一下内部出现的问题,不要让球迷们在失望了。

  • 评论列表:
  •  惑心优伶
     发布于 2022-06-26 06:00:18  回复该评论
  • 东道国之间的争议上升为国家之间的争议,在国际法的层面上加以解决,又被称为政治解决方法。国家基于属人管辖,凭借国籍这一联系其国民与国家的纽带,对在外国的本国国民行使外交保护,是其固有的主权权利,而由此其外交保护行为也就成了国
  •  只酷念稚
     发布于 2022-06-25 20:05:22  回复该评论
  • 维均、田中、杰塞普和菲茨莫里斯等法官在判决所附的个别意见中认为,根据现行法或拟议法,股东国籍国的确或应当在更大程度上拥有独立与公司国籍国的外交保护权。笔者认为,这个争论问题的实质在于寻求公司国籍国与股东国籍国之间权利的平衡,以公正合理地解决国际投资争议,保护和促进国际经济关系的流转,其发展还有待于国
  •  青迟音梦
     发布于 2022-06-25 20:12:46  回复该评论
  • 经与城市规模不相上下 畸形的城墙建设——我想,十八世纪巴塞罗那的城墙是欧洲大陆上最与众不同的了。欧洲城市有很长的城墙建设的历史,城墙对于城市总是具有特别的意义,不仅标志城市政权的诞生,也是城
  •  美咩一镜
     发布于 2022-06-26 06:48:21  回复该评论
  • 方公里的范围。他的方案与老城没有任何的联系与呼应,充分显示出他的社会理想和城市高效发展的愿望以及投资的需要。在他的理想模型中,街区的理想尺度是113.3米,相互间以20米的城市道路分隔。每个街角的建筑通过倒角(被称为xamfrans),提供更好的交通空间、公共空间和良好的采光和通风。从方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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